离婚常见八大问题解读

一、准备离婚了,协议还是诉讼?
 
离婚有协议和诉讼两种方式,各有其特点,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用。
 
1.协议离婚
 
协议离婚的优点是省时、经济。一般来说,如果材料齐全,半个小时左右即可办完协议离婚手续。但是,协议离婚的要求较为严格,协议离婚必须夫妻双方对离婚的意思、财产分割、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。
 
2.诉讼离婚
 
夫妻双方单方提出离婚,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,但在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对子女的抚养、教育、医疗费等的问题上未达成协议,离婚诉讼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。诉讼离婚相对是比较费时费力的,但如果双方不能达成离婚协议,这也就是必经的一步了。
 
二、协议离婚手续和程序是什么?
 
协议离婚所需要的手续和程序是:
 
1.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;
 
2.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;
 
3.等待三十天离婚冷静期;
 
4.离婚冷静期已过,当事人决定离婚的,颁发离婚证。
 
参照法律依据:
 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六条
 
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,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,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。
 
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、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。
 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八条
 
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,并已经对子女抚养、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,予以登记,发给离婚证。
 
三、什么情况下男方不得提出离婚?
 
离婚诉讼,婚姻关系当事人的任何一方随时都可以提出,但对男方提出离婚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规定不予提出。
 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了男方三种情形下不能提出离婚:
 
1.女方在怀孕期间;
 
2.女方分娩后一年内;
 
3.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。
 
四、法院一般怎样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?
 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
 
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果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:
 
1.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;
 
2.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
 
3. 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;
 
4.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;
 
5.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
 
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 
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,双方又分居满一年,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 
五、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?
 
夫妻共同债务有三种情况:
 
1.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以夫妻双方的名义,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;
 
2.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,一般是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,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,或者能够证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,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,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;
 
3.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,一般为个人债务,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一方婚前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,为夫妻共同债务。
 
个人债务是一方私下所欠借款,不属于用于夫妻和家庭生活的共同债务,因而应由个人清偿。此外,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,赌债属于非法债务,不受法律保护。如果不愿归还赌债,完全可以不予清偿。
 
六、个人财产会因为婚姻延续转化为共有财产吗?
 
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延续转化为共有财产,婚前的财产永远是个人财产。
 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:1.一方的婚前财产;2.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;3.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;4.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;5.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。”
 
七、在什么情况下,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?
 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,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:
 
1.重婚的;
 
2.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
 
3.实施家庭暴力的;
 
4.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;
 
5.有其他重大过错。
 
八、认定“第三者”的哪些证据是关键?
 
现有的离婚案件,近一半涉及到婚外情问题。很多朋友因找不到对方有“第三者”的证据而心烦。一般当事人只能拿到通话记录、短消息内容、相对亲昵的照片、证人证言等,但是这些证据只是间接的证据,其证明力相对较小,一般法院不会因这些证据而认定对方有过错。
 
不过值得注意的是,以下五类关键证据法院是会取信的:
 
1. 发生婚外情后,一方用来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,如“保证书”、“道歉书”等;
 
2. 若存在嫖娼行为,被查处后通常有警方介入,有警方的笔录;
 
3. 有些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,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,存在一些处理材料及记录;
 
4. 双方来往的书信、短信、电子邮件等,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,如短信、电子邮件等均须涉及公证问题;
 
5. “捉奸在床”的证据,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,可通过拍照摄像取得,但要注意取得方式要合法,不能侵犯他人隐私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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